出口商的美国FCC法规指南

FCC法规

您是否打算将电子产品出口到美国?如是者,您应验证您的产品是否属于FCC Title 47 CFR Part 15的范围内。

在本文中,我们介绍了FCC第15部分的主要要求,包括标准,文档,标签和实验室测试。

产品范围和设备分类

FCC第15部分主要规定了具有发射射频能量的能力的电子设备,而这些电气设备可能会对在9 kHz至3000 GHz射频范围内运行的设备造成干扰。

第15部分将设备分为三类:

  • 无意辐射器 (Unintentional Radiators)
  • 意图辐射器 (Intentional Radiators)
  • 附带辐射器 (Incidental Radiators)

什么是意图辐射器 (Intentional Radiators)?

故意辐射器定义为通过辐射或感应产生和发射射频能量的设备。这包括大多数Wi-Fi,3G,4G,5G,蓝牙,LTE或有源RFID设备。

故意辐射器的例子

什么是无意辐射器?(Unintentional Radiator)

无意辐射器被定义为一种有意产生用于设备内部的射频能量的设备,或通过连接导线发送信号的设备,但其设计目的不是通过辐射或感应来发射射频能量。

无意辐射器的示例:

什么是附带辐射器 (Incidental Radiator)?

偶然的辐射器会产生或发射射频能量,即使它不是故意设计的。很少有设备被定义为附带辐射器,并且它们通常充当组件,然后被集成到分类为非故意或故意辐射器的设备中。

因此,在谈到技术要求时,建议仅遵循最终设备,通常是有意或无意的辐射器。

附带辐射器的示例

  • 电动机
  • 机械灯开关

获豁免的设备

某些设备不受FCC第15部分中的特定技术标准和其他要求的约束,包括:

1.仅在微波炉或洗碗机等设备中使用的设备

2.消耗少于6 NW的设备

3.仅用作工业,商业或医学测试设备的设备

请注意,FCC建议豁免设备的制造商或出口商仍应核实其由于辐射或干扰而造成的潜在危害。

技术要求

FCC第15部分提供了通用技术要求,例如非故意和故意辐射器的传导限制,辐射发射限制以及天线功率传导限制。

数码设备类

在寻求适用的要求之前,出口商或制造商应根据以下定义确定其设备是A类还是B类。

A类数字设备

市场上用于商业,工业或商业环境的数字设备。

B类数字设备

市售用于居住环境的数字设备。

根据设备的类别,技术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

例如,频率为0.15-0.5(MHz)的A类设备的传导极限不得超过56-66准峰值。但是,对于具有相同频率发射的B类设备,传导限值不得超过79个准峰值。

出口商和制造商可以在FCC第15部分B部​​分§15.101-§15.123中找到更多技术要求。

频带 Operation Band

您还可以根据操作范围搜索特定的技术要求。对于每个kHz频段范围,该法规为以下设置了限制:

  • 输入功率
  • 传输线
  • 天线
  • 场强
  • 频率公差

意外辐射器

例如,发射频率(MHz)在0.5-5之间的设备,不得超过准峰值的传导限值的56。另外,如果发射频率(MHz)在30-88之间,则场强不得超过100。

对于某些特定类别的产品,例如电视广播接收器和扫描接收器,FCC还提供了特定要求。

故意辐射器

对于工作在1.705-30.0之间的频率(MHz)的设备,场强不得超过30(微伏/米),测量距离不得超过30米。

同样,在这种情况下,对某些类别的产品(例如,无线麦克风)也有特定的要求

测量标准

15.31部分针对电磁辐射,有意辐射器和有意辐射器提供了几个有关电磁测量,一致性测试要求等方面的ANSI标准。

这些标准概述了用于评估对技术要求的符合性的测量程序。下面我们简要介绍一些标准。

ANSI C63.4 – Measurement of Radio-Noise Emissions from Low-voltage equipment in the range of 9kHz to 40 GHz

FCC第15部分要求使用ANSI C63.4来测量无意辐射器的辐射。该标准规定了设备测试的方法,仪器和设施,重点是发射的信号和噪声。请注意,该标准不涵盖特定产品的排放限值。

ANSI/SCTE 54 – Digital video services multiplex and transport system standard for cable television

ANSI / SCTE 54(以前称为DVS 41)描述了有线电视(无意辐射器)的传输系统特性和规范。它主要集中在手业务复用和传输系统上。 FCC还声明,对紧急警报的响应也应按照ANSI / SCTE 54进行传输。

ANSI/SCTE 65 – Service Information Delivered Out-of-Band for Digital Cable Television

该标准旨在支持电缆上的导航设备。它指定专用表部分的语法,包括专用消息正文和格式标识符。此外,它还描述了不同类型的描述符,例如AC-3音频描述符,内容咨询描述符和夏时制描述符。

ANSI C63.10 – Compliance testing of unlicensed wireless devices

FCC第15部分要求使用ANSI C63.10测量某些专用辐射器的排放。该标准提供了测量无线设备发射的射频信号和噪声的程序。与ANSI C63.4类似,它不包括特定于产品的排放限值。

文件要求

在本节中,我们介绍了遵守法规所必需的文档要求。

用户手册

用户手册应指导用户如何正确使用设备。通常,该手册应包含以下信息:

  • 产品安装
  • 充电指示
  • 产品组件详细信息
  • 如何正确处置设备
  • 安全说明和潜在危害

此外,第15部分要求出口商或制造商应包括为用户提供其他信息的注释。该说明不同于A类和B类数字设备,应将其放在用户手册的醒目位置。

  • 该注释应包含以下信息:
  • 设备类别(A或B)
  • 合规声明
  • 与辐射或干扰有关的风险

技术档案

技术文件在某种程度上类似于产品规格,其中包括产品信息,例如设计图,物料清单,标签文件,适用标准列表和风险评估。

即使第15部分没有提到创建一个文件的必要性,技术文件通常也可以用作评估产品合规性的支持文件。因此,创建一个可能仍然是有益的。

供应商的符合性声明(SDoC)

根据FCC第15部分,射频设备应在投放市场之前获得授权。对于大多数无意辐射器,授权过程需要提交sDoc,这是制造商或出口商自行签发的文件。

但是,也有一些例外。对于某些类型的无意辐射器,需要进行认证程序。我们将在本文的下一部分中介绍详细信息。

这里是要包含在SDoC中的信息的概述:

  • 负责方名称(例如进口商或制造商)
  • 负责人地址
  • 负责人联系方式
  • 产品名称
  • 型号编号
  • 合规声明
  • 测试报告*

请注意,SDoC的责任方必须位于美国。位于美国境外的制造商或出口商应指定电信认证机构(TCB)或其他美国代表来执行此过程。

*如下文进一步所述,测试报告对于证明合规性至关重要。

证书

除非特定情况,否则必须使用认证程序对专用辐射器进行授权。

对于某些类型的无意辐射器,还必须进行认证程序,例如:

  • 扫描接收器
  • 雷达探测器
  • 通过电源线访问宽带(访问BPL)

过程

1.符合性测试必须由FCC认可的实验室进行

2.证书不能自行颁发。相反,它应由FCC认可的电信认证机构(TCB)颁发,该机构还负责评估和接受包括用户手册,合规性声明等在内的总体文档。

3.出口商或制造商注册,可以使用FCC注册在线平台-CORES,通过以下方式进行:

  • 选择业务类型
  • 遵循准则
  • 提交相关信息和文件

您可以在FCC的官方网站上了解有关授权过程的更多信息。

最后,请注意,具有SDoC足够的设备的制造商和出口商也可以选择通过认证程序获得批准。

测试报告

测试报告对于证明符合FCC第15部分至关重要。大多数出口商没有能力根据相关要求测试其设备,因此,我们建议出口商应与信誉良好的实验室测试公司联系以进行测试。

请注意,对于SC和认证程序,通常都必须提供测试报告。

标签要求

一般要求

必须遵守FCC第15部分的设备应带有识别标签,该标签应贴在设备和包装上,并提供以下信息:

  • 负责方名称(例如出口商或制造商)
  • 负责人地址
  • 负责人联系方式
  • 产品型号/序列号
  • 合规声明(如果适用)
  • FCC ID(如果适用)

如果设备太小而无法粘贴标签,则出口商或制造商只能将标签放在产品包装上。

FCC ID

对于必须通过认证程序的设备,FCC ID标签是必需的。 FCC ID由两部分组成:

1.受让人代码,代表申请认证的公司

2.代表产品的产品代码,由应用程序分配。

制造商和出口商必须以物理或电子标签的形式在产品上显示FCC ID(对于具有屏幕的产品)。

FCC 商标

FCC

现在,对于必须通过SDoC程序授权的设备,FCC徽标是可选的,并且只能放在产品,包装和用户手册上。

请注意,使用FCC徽标时,请确保使用经过FCC认可的版本。您可以在官方网站上下载。

合规声明

根据第15.19部分,设备还应带有以下警告声明:

以下是原文

This device complies with Part 15 of the FCC Rules. Operation is subject to the following two conditions: (1) This device may not cause harmful interference, and (2) this device must accept any interference received, including interference that may cause undesired operation.

Further, if your device is a radio receiver or stand-alone cable input selector switch, you shall bear a different statement as below:

Radio receivers – This device complies with Part 15 of the FCC Rules. Operation is subject to the condition that this device does not cause harmful interference

or

Cable input selector switch – This device complies with Part 15 of the FCC Rules for use with cable television service

Other statements might be necessary for specific devices.

以下是中文翻译

此设备符合FCC规则的第15部分。操作必须符合以下两个条件:(1)此设备不会造成有害干扰,并且(2)此设备必须接受收到的任何干扰,包括可能导致意外操作的干扰。

此外,如果您的设备是无线电接收器或独立的电缆输入选择器开关,则您应承担以下不同的声明:

无线电接收器-此设备符合FCC规则第15部分的规定。操作须遵守本设备不会造成有害干扰的条件

或者

电缆输入选择器开关-此设备符合FCC规则第15部分的规定,可与有线电视服务一起使用

对于特定设备,可能还需要其他声明。

实验室测试要求

当需要认证授权程序时,必须由FCC认可的认可实验室进行测试。但是,即使可以使用sDoC程序代替,仍然需要进行测试。

在这里,我们列出了一些FCC认可的认可实验室:

  • FCC Test TFAB
  • American Association for Laboratory Accreditation (A2LA)
  • Office of the Communications Authority (OFCA)
  • Laboratory Accreditation Bureau

您可以通过访问FCC网站找到更多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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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Vincent Cheng

    Vincent Cheng 在美国普渡大学攻读土木工程后返回香港。他的主要职责包括采购和文件验证。 Vincent曾负责为Compliancegate.com进行研究和撰写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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